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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非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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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2026-03-13 16:52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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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氏第十三 - 《韩非子》原文及注释
和氏第十三 · 以和氏献璧为喻,说明法术之士的遭遇如同卞和,虽怀宝玉却遭刑戮,呼吁君主能如文王识宝,采纳法术之士的主张。

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,奉而献之厉王。厉王使玉人相之,玉人曰:石也。王以和为诳,而刖其左足。及厉王薨,武王即位,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。武王使玉人相之,又曰:石也。王又以和为诳,而刖其右足。武王薨,文王即位,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,三日三夜,泣尽而继之以血。王闻之,使人问其故,曰:天下之刖者多矣,子奚哭之悲也?和曰:吾非悲刖也,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,贞士而名之以诳,此吾所以悲也。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,遂命曰和氏之璧。夫珠玉,人主之所急也。和虽献璞而未美,未为主之害也,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,论宝若此其难也。今人主之于法术也,未必和璧之急也,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。然则有道者之不僇也,特帝王之璞未献耳。主用术,则大臣不得擅断,近习不敢卖重;官行法,则浮萌趋于耕农,而游士危于战陈。则法术者,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。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,越民萌之诽,独周乎道言也。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,道必不论矣。昔者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曰:大臣太重,封君太众。若此,则上逼主而下虐民,此贫国弱兵之道也。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,绝减百吏之禄秩,损不急之枝官,以奉选练之士。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,吴起枝解于楚。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,设告坐之过,燔诗书而明法令,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,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。孝公行之,主以尊安,国以富强,八年而薨,商君车裂于秦。楚不用吴起而削乱,秦行商君法而富强。二子之言也已当矣,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,何也?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。当今之世,大臣贪重,细民安乱,甚于秦楚之俗,而人主无悼王、孝公之所,则法术之士,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?此世所以乱无霸王也。

注释:和氏:卞和,春秋时楚人。刖:砍脚。题:称。倍:背。周:合。枝解:肢解。车裂:五马分尸。
译文:楚人和氏得玉璞于楚山,奉献厉王。厉王使玉工看,玉工说:石。王以为和诳,砍其左足。厉王死,武王立,和又献璞。武王使玉工看,又说:石。王又以和为诳,砍其右足。武王死,文王立,和抱璞哭于楚山下,三日三夜,泪尽继血。王闻,使人问故,说:天下砍脚多,你为何哭这么悲?和说:我不是悲砍脚,悲夫宝玉被称石,贞士被名诳,这是我悲的。王乃使玉工理璞得宝,遂命名和氏璧。珠玉,是人主所急。和虽献璞未美,不为主害,然还两足斩而宝才被论,论宝如此难。现在人主之于法术,未必如和璧之急,而法术禁群臣士民私邪。然有道者不被戮,只是帝王之璞未献罢了。主用术,则大臣不得专断,近习不敢卖重;官行法,则浮民趋耕农,游士危于战阵。所以法术,是群臣士民之祸。人主不能背大臣之议,越民萌之谤,独合于道言。那么法术之士虽至死,道必不被论。从前吴起教楚悼王以楚俗说:大臣太重,封君太多。如此则上逼主下虐民,此贫国弱兵之道。不如使封君子孙三世而收爵禄,减百官禄秩,损不急冗官,以奉选练之士。悼王行之一年而死,吴起被肢解于楚。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,设告坐之法,烧诗书明法令,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,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。孝公行之,主尊安,国富强,八年而死,商君车裂于秦。楚不用吴起而削弱,秦行商君法而富强。二人之言已当,然而肢解吴起车裂商君,为什么?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。当今之世,大臣贪重,细民安乱,甚于秦楚之俗,而人主无悼王、孝公之所,那么法术之士,怎能冒二子之危而明己之法术?这是世所以乱无霸王。
篇旨提要: 以和氏献璧为喻,说明法术之士的遭遇如同卞和,虽怀宝玉却遭刑戮,呼吁君主能如文王识宝,采纳法术之士的主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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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韩非子》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。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,约十余万言,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。《韩非子》一书,重点宣扬了韩非法、术、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,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,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,同时,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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