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同朋友和女友穷游上海,因手头拮据5次偷窃路边早餐车
作者:达特 日期:2024-01-16 分类:社会百态
男子李某某与好友徐某某及女友周某某(未达量刑,已行政处罚)结伴至上海市青浦区游玩,过程中因手头拮据及好奇心作祟,竟选择先后5次窃取路边早餐车内现金及烤肠等食品若干。4月23日,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(以下简称“青浦区检察院”)获悉,4月19日,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某、徐某某提起公诉。青浦区检察院介绍,2023年初元旦假期,李某某与好友徐某某、女友周某某共同相约从江苏省打车至临近的上海市青浦区游玩。但三人并无多少积蓄,至1月2日,已口袋空空、饥肠辘辘。晚上7点左右,三人在某路段闲逛,附近人烟稀少,有一辆移动早餐车停靠在路口。三人透过窗玻璃,见其中摆放着不少烤肠、酸奶等食品,遂相互挑衅,问对方“敢不敢爬进去偷一点吃的出来”。之后,就由李某某、徐某某用力拉起餐车窗口卷帘门,将手伸进去掏出车辆钥匙。李某某进车翻东西,徐某某在门外望风,周某某心中害怕,不支持他们盗窃,但也无可奈何。早餐车内物品不多,李某某将其中一些吃的打包带走,还拿走了零钱盒里的部分纸币、硬币。三人走出不远便将食品瓜分吃了,但觉得饿。至晚上10点左右,经商议,三人又重新回到早餐车处故伎重施,窃取食品若干分吃。随后在1月4日23时许、1月5日0时许,三人又经事先踩点,于青浦区内的三处早餐车以同样手段窃得大量食品、饮料,及现金2000余元。上述食品均被瓜分食用,钱款则被李某某、徐某某瓜分用于游玩消费。以上早餐车主在1月5日至青浦区公安分局报案,经审查,警方于1月11日抓获李某某、徐某某,并于3月21日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承办人释法说理,李某某、徐某某对自己所作所为认罪认罚,并退回全部所得赃款,同时羞愧表示:“请不要告诉我们的家人,违法犯罪是我们做错了。”检察官也对其进行感化教育,并于近日对二人提起公诉。